编辑: liubingb 2019-07-08
鞍山市群众办事通 指南 出生阶段 生育 事项1:出生医学证明

一、首次签发:新生儿父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到助产机构申领.

二、换发及补发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 事项2:新生儿户籍登记 由申报人到落户地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提交必备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结婚证》、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注:新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出生医学证明》经涂改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 事项3:病残儿医学鉴定

一、由单位或乡(村)收集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个工作日).

二、上报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30个工作日).

三、提交到市医鉴办进行鉴定.

四、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果以《鉴定结论通知书》形式(30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人. 注:由于二孩政策的开放,目前病残儿鉴定的工作基本没有. 事项4:儿童预防接种

一、本地儿童

(一)首次接种:持出生医院出具的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单 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进行登记建册、预约接种时间,到预约时间进行预防接种.接种流程为预检、登记、候诊、接种、留观30分钟.

(二)再次接种流程:预检、登记 候诊 接种 留观30分钟.

二、流动儿童 持居住证明(暂住证、租房合同等)、预防接种证到儿童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接种流程为预检、登记、候诊、接种并留观30分钟. 如家长不了解所在居住地接种单位信息,请咨询各县区疾控机构.咨询

电话: 铁东区卫生防疫站:5533826 铁西区卫生防疫站:8583011 立山区卫生防疫站:6823995 千山区卫生防疫站:2305059 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227585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828698 岫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857761 事项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一、当事人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送交到市医鉴办.

二、市医鉴办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报送的申请并发症鉴定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工作.需要鉴定的,在材料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同级专家组.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组成专家组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结束后,专家组将在五日内提交《鉴定书》及有关资料.

四、市医鉴办收到《鉴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填写《辽宁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注: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并发症鉴定的管理工作.并发症鉴定实行地级市、省两级鉴定制度.对市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 事项6: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支付

一、办理条件 在市本级参保缴费的单位.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每月1-15日提出申请,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局工伤生育审核科办理.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首月提交申请,次月办结.

四、联系电话 0412-5560135

五、提交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待遇的申领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定点医院疾病诊断书(休工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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