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08 |
10.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可不提供常务理事名单)(原件3份,盖公章);
11.负责人名单(格式同理事名单格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3份,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3.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2015版)(表中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05,身份证复印件贴表后)(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1204,身份证复印件贴表后)、《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编号1215)、《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原件3份,盖公章)、《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捐赠承诺书》;
1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社会组织党员信息统计表》(原件3份,盖公章).
十、申请接收 联系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
电话:023-
75692332 十
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单位现场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在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受理的,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决定.
4、对准予受理的,报送审批机关.
5、审批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14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书和制发证书;
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写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十
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
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十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
五、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正副本、同意成立批文 十
六、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相对人领取. 十
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6、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7、申请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的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8、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并且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9、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