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7-08
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滨粮发〔2019〕35号 签发人:高玉华 乔铭关于充实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有关事项的请示 市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民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滨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在启动市级灾害应急三级响应时,需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5000人.

为切实保障应急三级响应救灾物资储备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急需充实完善我市救灾物资储备.按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和应急三级响应标准要求,急需购置充实应急救灾物资装备1批.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充实2019年度救灾物资储备的函》(滨应急规划函字[2019]1号)(附件1)确定的《2019年度救灾物资装备购置名录》物品清单预算,需安排购置资金434.5万元(附件2).

2、急需开展移库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改造.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市民政局原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职责移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责移交后,为便于储存管理和救灾调用,需要将原民政局存放于渤海革命纪念园的救灾物资移库到滨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储备.按照救灾物资储存管理规范要求,需对滨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现有仓房进行改造、购置保管作业器械,并支付本年度保管人员费用.需安排物资移库、仓房改造、保管器械购置及本年度保管人员费用,共计118.5万元(附件3).

3、需将管理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连续性、常态化,需将救灾物资储备的管理费用列入今后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221号)第十三条规定,中央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管理经费补助,专项用于代储单位管理储存中央救灾物资所发生的仓库占用费、仓库维护费、物资保险费、物资维护保养费、人工费和物资短途装运费等项支出.补助额度,按照上年实际储备物资金额的8%核定上年度的管理经费.以此计算,我市2020年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额度为34.76万元.之后,储备物资数量、价值如有变化,按上年实际数值申报审定财政预算额度. 今年,雨季已经到来,应急救灾物资购置和储备迫在眉睫,特申请市政府尽快审批. 当否,请批示. 附件:

1、《关于充实2019年度救灾物资储备的函》(滨应急规划函字〔2019〕1号)

2、滨州市级救灾物资装备购置预算表

3、滨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改建、保管作业器 械和保管费用等测算表 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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