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08

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建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对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2.1.1区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应急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中心)、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区武装部、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质监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泸州市北辰电力有限公司龙马潭分公司、事发地街镇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安办,由区安办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贯彻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收集、综合分析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及时提出应急救援建议,协调专家咨询组,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 2.1.2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启动本预案;

(2) 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查和指导;

(3) 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1.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 区应急办: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

承办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2) 区安监局: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

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的支撑工作;

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与市气象部门联系,启动气象服务实施方案;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3) 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

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

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定性、定级;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 (4) 区公安分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

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

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 交警三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 区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应急救援,现场扑灭火灾、现场洗消、伤员搜救等工作,参与危化品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区委宣传部(新闻宣传中心):负责组织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