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07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胶州市财政局 胶人社〔2018〕118号 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奖补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为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发挥政策积极效应,搞好新旧政策衔接,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 从2018年开始,阶段性降低胶州市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标准,适当调整奖补标准.

(一)认定标准 胶州市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除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胶人社〔2016〕76号)规定的主要功能和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面积:对于胶州市级基地(园区)要求厂房型基地4000平米,楼宇型基地2000平米;

对于街道(镇)级基地(园区)要求厂房型基地2000平米,楼宇型基地750平米. 2.入驻创业实体和吸纳就业数量:对于胶州市级基地(园区)要求入驻创业实体30户,创业和吸纳就业人数60人;

对于街道(镇)级基地(园区)要求入驻创业实体15户,创业和吸纳就业人数30人. 3.对紧扣新旧动能转换,入驻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技术研发应用、文化创意、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业等新兴业态创业实体占入驻实体总数达80%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认定时基地建筑面积、入驻创业实体和吸纳就业数量要求可放宽到相应级别标准的80%. 4.入驻创业实体是指工商注册登记(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地址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注册登记时间为3年内的创业实体.吸纳就业是指创业者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通过创业实体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创业者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前已有创业实体的,将入驻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创业实体纳入认定范围.对于同一创业者在孵化基地内工商登记多家企业的,合并认定为1家创业实体. 每年评估认定胶州市级和街道(镇)级基地(园区)总数不超过5个.

(二)奖补标准和期限 1.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分为基础奖补和绩效奖补,奖补期限为3年. (1)基础奖补为120万元,经评估、复审达到认定标准的,分三年平均拨付. (2)绩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年累计不超过90万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满足以下标准的享受绩效奖补: ①每新增1户创业实体且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给予2万元绩效奖补(创业者为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的可提高至3万元);

②每新增1000平米建筑面积且利用面积达到60%以上的(以新入驻创业实体每户30平米计算,对具有一定规模且吸纳就业达3人的创业实体,可一事一议),给予10万元绩效奖补. 2.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分为基础奖补和绩效奖补,奖补期限为3年. (1)基础奖补为60万元,经评估、复审达到认定标准的,分三年平均拨付. (2)绩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三年累计不超过45万元.在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满足以下标准的享受绩效奖补. ①每新增1户创业实体且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给予最高2万元绩效奖补(创业者为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的可提高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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