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9-11
附件2 责令整改1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查问题 问题数量

1 河北德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A+B表问题.

1、《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5-2018)新标准完成变更手续,但购置设备尚未到位,方法验证没有做;

GB 15555.2-1995标准已作废,证书附表相关项目没有申请注销.

2、2018年新增授权签字人档案中没有能力确认的相关材料.

3、未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

4、2017年无箱式电阻炉使用记录,石油类检测结果没有对谱图电子版记录进行备份,2018年上半年电子版存档文件没有目录和明细.

5、无有机物净化装置,恒温恒湿间无去静电装置.

6、采样间过期标气没有标识;

标准气体出库记录无证书编号.

7、2018年未见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的标气校准记录.

8、恶臭实验室中嗅辨室和有机前处理室互通,传递窗不符合标准要求.第二部分报告问题.1. HBDC检字2018第03022B号/2018.4.2废气采样记录中非甲烷采样无采样容器和体积信息;

原始记录所附打印谱图时间为2018.3.22-23,查看的色谱仪中谱图属性创建时间为2018年3月2日;

2. 废气采样记录中非甲烷采样无采样容器和体积信息;

原始记录所附打印谱图时间为2018.3.22-23,查看的色谱仪中谱图属性创建时间为2018年3月2日;

3. HBDC检字2018第03023B/2018年4月2日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采样过程中未附打印小条原始数据.原始记录所打印谱图时间为2018年3月22-23日查看的色谱仪中谱图属性创建时间为2018年3月2日4. HBDC检字2018第03026B/2018年4月2日采样原始记录中未见采集标杆流量相应采集仪器设备名称.样品编号为FQ-2-1-1-1的非甲烷总烃样品采样时间为9:56,17:27于唐山遵化完成采样,石家庄实验室做样时间为23:32 A+B表部分问题项8个,报告问题4个.

2 河北绿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A+B表问题.

1、授权签字人冯巧云离职,正办理离职手续,尚未通过监管平台办理注销手续;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已作废,能力附表中相关项目(1.4.45)尚未注销;

2、2018年新进人员杨君能力确认的证明材料较少,没有实验原始记录的支撑;

3、2018年3月任丘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现状监测任务中的二f英项目,机构分包给了中检科(北京)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没有委托方同意的证明材料,后续检测报告中HBLH(2018)环第023号未提及;

4、HBLH(2018)控第007号比对报告苯可溶物无组织排放采样点位不正确,采样原始记录只采了一个样,送给升泰公司比对样品没有记录,采样体积有涂改;

5、石油类检测结果没有对谱图电子版记录进行备份,2018年上半年电子版存档文件没有目录和明细;

未见TW-2710型空气氟化物采样器使用记录.

6、无有机物净化装置;

7、采样间存有过期甲烷标气;

无标准气体发放记录;

生化培养箱、箱式电阻炉缺少使用温度的记录.

8、2018年未见总氮项目的准确度控制记录;

与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比对报告HBLH(2018)控第007号没有对比对结果进行评价.第二部分报告问题.1. HBLH(2018)检第044号/2018.8.7,土壤pH检测无平行测定,无准确度质控措施2. HBLH(2018)验第217号/2018.5,无组织采样气象观测原始记录记录了风向风速但无风向风速仪信息;

大气无组织排放现场采样原始记录表及固定污染源采样原始记录中非甲烷采样缺少采样方式和样品体积信息;

无工况记录信息;

噪声检测机打记录不清晰.苯系物未采集现场空白;

3. HBLH(2017)环第030号/2017.6.26,无烘箱使用记录;

水采样记录无采样容器和采样量信息;

溶解性总固体原始记录无烘箱记录信息;

存储的原吸检测项目无样品编号信息. pH测定无平行样品测定;

氨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六价铬等多个项目测定无准确度控制措施;

原吸和荧光检测项目无实验空白4. HBLH(2017)排第050号/2017.5噪声检测所记录主要噪声源描述不具体,无公路车流量记录;

所记录的风向风速无风向风速仪信息;

无工况记录;

氯化氢采集的样品体积不满足检出限要求.氯化氢未采集全程序空白样品.5.HBLH(2018)验第194号/2018.5,噪声检测所记录主要噪声源描述不具体,无公路车流量记录;

所记录的风向风速无风向风速仪信息;

无工况记录;

大气无组织排放现场采样原始记录表及固定污染源采样原始记录中非甲烷采样缺少采样方式和样品体积信息;

有的噪声检测点检测时间小于1分钟.苯系物无现场空白;

低浓度颗粒无全程序空白6. HBLH(2017)验第026号/2017.4.6,臭气测定记录中无环境温湿度记录7. HBLH(2018)环第108号2018年5月,未见总氮原始记录中质控样品的相关信息.8. HBLH(2017)排第033号2017年4月报告中未见样品状态的相关信息.9. HBLH(2018)排第077号2018年4月,检测任务通知单中颗粒物相关检测方法不全面,非甲烷总烃采样过程中未见相应检测方法依据.噪声检测过程中无风向风速仪的相关记录信息.10. HBLH(2017)验第019号2017年3月,报告中未见风向和风速的相关信息.11. HBLH(2017)验第065号2017.5,二氧化硫检出限描述不准确.12. A+B表部分问题项8个,报告问题11个.

3 河北海之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A+B表问题.(A表)

6、赵娜、高凡的人员能力确认无考核原始记录.12重金属测定原始记录中无质控措施.

13、土壤留样未建立台账. (B表) 4标准物质配置记录无有证标物的编号(批号).

5、化学需氧量等项目用于质控的标准物质为自行配置,没有配置记录.

6、土壤研磨室通风强度不满足要求;

恒温恒湿间无除静电设施;

乙炔气瓶未有效隔离.第二部分:报告问题.

1、海环检(综合)字(2018)0113号水质采样记录表中未体现采样容器材质相关信息;

总铬检测项目未见准确度质控相关信息.

2、海环检[排]字(2018)第0050号油烟采样记录中未体现集气罩投影面积的计算过程.

3、海环检(验)字(2018)0086号缺少恒温恒湿室使用记录.

4、海环检(综合)字(2018)0144号标准物质出入库登记台账中无法体现每次标物使用情况;

客户送样登记单中样品状态修改不规范;

缺少土壤样品制备相关信息;

缺少实验室内部配置的COD质控标样的配置信息.

5、海环检(综合)字(2018)0297号水质采样记录中缺少样品容器材质相关信息;

氨氮检测原始记录中缺少样品前处理相关信息;

总磷检测原始记录中缺少对准确度的质控.

6、海环检(综合)字(2018)0575号报告中缺少声明页.

7、海环检(气)字(2017)212号烟尘打印小条上未标注点位.

8、海环检[排]字(2017)第090号标准物质出入库登记台账中无法体现每次标物使用情况;

样品登记表中未体现水质采样容器材质相关信息;

苯系物采样流量为1.0L/min,不符合标准中采样流量0.2~0.6 L/min要求;

氨氮缺少对准确度的质控.

9、海环检(水)字(2017)199号客户送样登记单中未体现水样容器材质相关信息;

实验室内用铅质控样品未见配制记录.

10、海环检(环)字(2016)053号硫化氢采样原始记录中检测依据错误.

11、海环检(综合)字(2016)060号报告第1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填写错误;

报告第3页噪声检出限(24dB(A))无出处.

12、海环检(气)字(2016)067号标准物质出入库登记台账中无法体现每次标物使用情况.

13、海环检(综合)字(2018)0417号酚标准溶液配置记录中未记录标准溶液唯一性编号;

客户送样登记单中未体现盛装样品包装的材质;

未见氨氮样品的前处理记录;

未见粪大肠菌群用培养基配置记录;

未见实验室内COD质控溶液的配置记录;

挥发酚未见准确度质控记录.

14、海环检(气)字(2017)290号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采样4个点位采样时间均记录相同,采样人员为2人,采样时间记录不合适.

15、海环检(气)字(2017)159号苯系物标准溶液配制记录未体现标准物质编号;

原始记录第38页采样编号3处涂改.

16、海环检(综合)字(2018)0323号总悬浮颗粒物分析记录中用到的恒录温恒湿间无使用记录;

报告及记录中PM10写成了可吸入颗粒物.

17、海环检(环)字(2016)053-1号亚硝酸盐氮标准溶液配制记录未体现标准物质编号;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采样记录中采样时间均相同,时间记录不合适.

18、海环检(水)字(2016)022号水质采样记录未体现采样容器信息;

报告中水质生化需氧量检测标准名称中BOD5中5不是下标;

报告检测结论废水检测结果用最大值进行的评价.

19、海环检(综合)字(2016)065号原始记录第6页样品流转记录表空白处未加以下空白标识;

噪声监测记录中10月16日昼间北厂界检测噪声值和背景噪声值相差超过10dB不应该修正. A+B表问题6个,报告问题19个.

4 兴隆县海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A+B表问题.(A表)

5、HJ480-2009被HJ955-2018替代未变更.

6、王宏个人档案中能力确认缺少实验原始记录.

8、海澜环检(2016)第011号报告缺少分包方的信息.

13、pH计作业指导书文件无受控标识;

内审报告缺少整改证明记录;

管理评审报告中无输入和输出内容;

(B表)

3、生化培养箱校准温度为37℃,但用于五日生化需氧量检测,超级恒温水浴未校准45℃,但用于粪大肠菌群检测.

4、无标准气体期间核查记录.

6、样品室无温湿度监控设备;

样品冰箱无温度监控记录;

气相色谱室缺少通风措施.第二部分:报告部分.

1、海澜环检(2016)第054号缺少总大肠菌群培养基配置记录.

2、海澜环检(2016)第029号水质采样记录中未描述样品状态,未体现采样体积;

报告中第4页BOD5表述错误,未区分下标.

3、海澜环检(2016)第072号TSP采样记录中未记录大气压和温度;

TSP原始记录中未见标准滤膜称量记录;

报告中第5页TSP未填写采样设备.

4、海澜环检(2017)第128号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浓度有效位数表述错误;

烟尘采样小条无采样人员签字;

油烟原始记录更改采用涂改;

TSP原始记录中未见标准滤膜称量记录;

报告中COD检测依据填写错误.

5、海澜环检(2017)第086号噪声打印小条上未标注点位.

6、海澜环检(2017)第098-1号噪声检测示意图中未标注声源;

检测任务单使用背面纸填写;

报告上采样设备型号填写错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7、海澜环检(2017)第190号报告上样品编号填写错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8、海澜环检(2018)第076号报告上未检出与原始记录表述不一致.

9、海澜环检(2018)第017号污水采样记录信息不全,无样品状态,数量等.

10、海澜环检(2018)第112号污水采样记录信息不全,无样品状态,数量等;

水质采样记录单为反面纸打印.11海澜环检(2018)第059号未标注声源信息;

记录均无项目编号;

油烟打印条无签名和点位号.

12、海澜环检(2016)第066号报告中第4页报告唯一性编号错误.

13、海澜环检(2016)第011号报告中缺少分包方信息.

14、海澜环检(2018)第312号烟尘检测方法为GB/T16157-1996;

检测浓度低于20mg/m3?结果表述不正确与修改单要求不一致;

烟气检测打印条无签名和点位号.

15、海澜环检(2018)第180号烟尘检测方法为GB/T16157-1996;

检测浓度低于20mg/m3?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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