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9-10
深圳市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工作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证策函〔2019〕830号)精神,推动落实深圳市2019年度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本工作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部署,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制革、铅蓄电池、铜冶炼、铅冶炼、小火电、陶瓷等12个行业为重点,着力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工业能耗方面. 1.明确工业能耗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12个重点行业,全面梳理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能耗不达标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实现节能监察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明确2019年节能监察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落实工业能耗限额监察.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按照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

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

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严格贯彻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的规定,对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新修订的,按照修订的版本执行,下同)淘汰类的产能,严格贯彻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表1:我市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能耗执法) 序号 重点行业 工作要求

1 钢铁 执行以下3个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13),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50-2015),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17),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2 水泥 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3 电解铝 执行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4 平板玻璃 执行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5 造纸 执行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2015),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6 印染 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我们将综合运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7 制革 执行合成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7-2018),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8 铅蓄电池 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我们将综合运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9 铜冶炼 执行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8-2014),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10 铅冶炼 执行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14),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11 小火电 执行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2017),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12 陶瓷 执行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 1.明确环保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实现执法 三个全覆盖 ,即12个重点行业全覆盖、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执法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执法全覆盖.清查梳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对12个重点行业环境违法处罚情况进行梳理,明确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对尚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排查巡查力度,形成日常巡查动态企业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19年底前.深圳市基本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严格环保执法.聚焦12个重点行业和茅洲河等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统一要求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表2:我市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环保执法) 序号 重点行业 工作要求

1 钢铁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钢铁炼焦项目.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钢铁炼焦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钢铁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2 水泥 (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水泥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3 电解铝 (1)待广东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4 平板玻璃 (1)待广东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5 造纸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造纸项目.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造纸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石马河、淡水河、茅洲河流域内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控制行业,执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规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6 印染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造纸企业.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造纸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石马河、淡水河、茅洲河流域内纺织染整等重点控制行业,执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规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7 制革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制革项目.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制革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8 铅蓄电池 (1)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9 铜冶炼 (1)待广东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10 铅冶炼 (1)待广东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11 小火电 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实行超低排放.

12 陶瓷 (1)待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实行煤改气.

(三)质量方面.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加强生产许可资质检查,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执法.严格生产许可准入,严厉打击无证违法生产行为,对列入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进行严格监管,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提请相关发证部门注销生产许可证.严格防范已被取缔的 地条钢 企业死灰复燃.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力度.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对逾期不改正或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证照.将相关重点产品列入2019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表3:我市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质量执法) 序号 重点行业 工作要求

1 钢铁 加强对钢铁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2 水泥 加强对水泥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3 电解铝 加强对电解铝行业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4 平板玻璃 加强对平板玻璃、钢化玻璃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5 造纸 加强对纸制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6 印染 加强对印染行业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7 制革 加强对皮具箱包、鞋等制革行业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8 铅蓄电池 加强对蓄电池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9 铜冶炼 该行业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我们将综合运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10 铅冶炼 该行业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我们将综合运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11 小火电 该行业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我们将综合运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12 陶瓷 加强对陶瓷行业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检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四)安全方面. 1.明确安全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12个重点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聚焦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梳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情况,建立企业台账,明确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对尚未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排查巡查,形成日常巡查动态企业清单.(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牵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 .依法查处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企业.其中,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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