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06
博罗县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做好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18〕34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18〕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普惠性;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和谐、稳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博罗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组长: 叶志雄 副组长:邓世权 成员:杨永强、全县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县城小学校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强同志兼任. 各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及辖区内面上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有跨镇校借读情形的,须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依据适龄儿童人口密度、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布局及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自然村为区域,就近入学,学校在确保学区内有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同时,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县内镇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按招生计划招生的原则 全县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扩大班额.高中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18〕11号)执行,2018年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同时严禁普通高中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 借读生 .各学校凡是超出招生计划的,必须先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同意后方能招生.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四、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7月13-14日两天,报名地点设在各学校内.

(二)户籍生(指户口簿的户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名手续及有关规定. 凡户籍在我县年满6周岁(以8月31日前出生为时间界定,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所属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报名时须填写《博罗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二). 学区内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上交复印件: (1) 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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