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06
云南省省级排污许可证― 环境管理计划填报指南 ――非正常排放 所有排污许可证申请单位均应填报非正常排放环境管理计划,经审核确定的非正排放环境管理计划将作为排污许可证附件之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日常环境监管的依据之一.

一、前言:简要介绍全厂主要生产装置和 三废 排放情况.

二、非正常排放条件及主要控制措施 1)污染类型:分为废水、废气、固废三类;

2)非正常排放条件:导致排污情况发生非正常排放的因素,如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效率下降、生产设备开、停车、检修等等;

3)频次/时间:新申请许可证的企业填报预计下一年度此类非正常排放条件发生的频次及每次持续的时间,频次单位为次/年,每次持续的时间单位为分钟、小时或天;

换证企业应填报上一年度此类情况. 4)主要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5)排放强度:说明可能导致该类污染发生非正排放时的排放强度,单位为kg/h或t/a,无法定量时可定性描述,若无填报依据时可不填报. 6)控制措施:应逐一填报企业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条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预防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日常管理措施和监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指针对发生非正常排放后采取的处置措施. 7)效果简述:说明采取现有控制措施后预计可实现的效果,无依据时可不填报;

8)执行的排放标准:说明该排放源应执行的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厂界浓度限值标准等;

三、监测: 提出拟针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时的监测计划,包括监测方式(委托、自行监测、在线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若未提出监测计划,说明理由.

四、人员培训 为避免人为操作因素导致的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针对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关键操作人员的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及日常培训计划.

五、改进方案 提出企业计划采取的控制非正常排放发生的改进方案,如更换设备、补充措施等. 改进方案中应包括具体时间、实施内容、预计可实现的效果(如实施后某非正常排放条件的发生频率由3次/年降低为1次/年等)等内容. ――无组织废气的控制 生产环节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行为的企业应填报环境管理计划-无组织废气的控制,经审核确定的环境管理计划-无组织废气的控制将作为排污许可证附件之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日常环境监管的依据之一. 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定义: 无组织废气排放指排气筒/烟囱低于15m或无排气筒/烟囱排放的废气污染物 .

一、前言:简要说明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源及影响程度(适当引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

二、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将厂内全部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措施有关信息填入表1. 1)编号:将全厂无组织废气进行逐一编号,如WZZFQ-1;

2)排放源名称: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名称;

3)主要污染物:说明无组织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如粉尘、有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等;

4)排放强度:单位为t/a,无法定量时应定性描述,无依据时可不填报;

应说明可能导致该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度大幅升高的事故及发生后的排放强度. 5)控制措施:说明工厂现状采取的控制无组织废气的具体措施, 包括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有多条措施时应逐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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