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04

4、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保证金情形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凡招标文件要求需盖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盖章或签字.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商务部分),包括

98 至107 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包括

108 至122 的内容 技术标部分,包括

123 至126 的内容 每册采用 单独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商务部分)、技术标分别密封在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 资格审查文件 、 投标函(商务部分) 、 技术标 ,然后用外包封将三部分封在一起,外封包套均要求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鼓山中路7号 招标人名称: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区环境提升工程―七星路体育场路综合提升项目 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5月3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10:00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一) 5.2 开标程序 5.2.3.3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受情况,校点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点到的投标人须按5.2.1.2规定向招标人送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交易员及本工程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并由公证员宣布校验情况,招标人做好相关记录;

5.2.3.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

4 人,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评标程序及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第3.7.

5、4.1.1条规定进行装订的;

2、授权委托人非交易员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县外企业)、投标人的交易员及本工程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未按5.2.1.2规定携带证件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设计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不一致的;

3、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

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 授权委托书 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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