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3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人才培训资助 暂行办法 根据《关于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建立人才培训新体系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资助范围及对象 重点资助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内各类重点产业人才培训项目,对象为:

1、各级创新、创业科技领军人才;

2、规模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3、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4、高层次紧缺人才;

5、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6、高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1、科技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100%比例的补贴.

2、规模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80%比例的补贴.

3、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50%比例的补贴.

4、高层次紧缺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高于2000元的补贴.

三、资助方式及条件 每年年初,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提升要求,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对调查摸底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产业人才年度培训提升计划.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 合作参与我区产业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人才培训资质;

2、具有开展培训应有的师资和场地设施;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制度. 申报产业人才资助的人才应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

四、组织实施 企业应在区产业人才项目年度提升计划范围内,结合自身产业和人才发展规划申报,提交的培训项目应规范合理、定位清晰.鼓励企业单独申报或产业关联企业、中小企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联合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项目原则上由开发区统一组织.

(一)立项 根据当年计划安排,申报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立项申请,附推荐培训单位的营业执照、培训资质等其他相关资料,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初审后报组织人事劳动局审核确认方可列入年度资助计划.

(二)实施 列入年度资助计划的培训项目,统一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企业将培训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相关培训要求上报实施单位,与实施单位共同讨论并确定培训的形式、方式及费用等相关事项,制定培训计划、规章制度、考核要求.

(三)补贴 培训项目完成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各参培企业统一填写补贴申请表格,并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开发区OA系统劳动合同鉴证、社保缴纳证明)、培训签到表、培训项目考核结果、培训费用凭证等材料,报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申请补贴.培训补贴采用"先缴后补"形式,补贴资金划拨到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五、附则

1、每年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下设产业人才培训经费(二级科目),由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专项资金使用.

2、受资助单位及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有效使用资助经费,若有欺诈、隐瞒、弄虚作假或截留、挪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即取消该单位今后享受政府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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