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3

5.加盖被代账企业鲜章的企业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 信息查询―微企信息公开 板块打印的最新身份信息资料;

6.加盖有代账机构鲜章的代理记账服务协议复印件;

7.加盖被代账企业鲜章的被代账企业最近3个月财务报表;

8.加盖被代账企业鲜章的被代账企业通过纳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纳税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能够证明企业依法报税的相关文书.

(三)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参加市内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会展活动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 1.展位费补助.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给予50%的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 2.交通费补助.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每次可享受1人往返交通费补助.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参加市内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

参加市外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费补助. 3.会展组织补助.会展公司在市内举办的200个标准展位以上、微型企业达到参展企业数80%以上、展期2天以上的会展活动,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使用的标准展位每个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会展组织补助.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后向区工商分局小微科提出申请.符合前款第3项条件的会展活动,可由承办单位收集相关材料,与微型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后,为微型企业代办申请会展补助.微型企业申请会展补助所需材料、会展公司申请会展组织经费补助的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按《微型企业会展补助申报工作暂行办法》(渝工商发〔2013〕24号)文件规定执行. 提交资料: 1.《重庆市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

2.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 信息查询―微企信息公开 板块打印的最新身份信息资料;

3.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最近3个月财务报表;

5.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通过纳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纳税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能够证明企业依法报税的相关文书;

6.展位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待审核后退还企业);

7.参展企业注册地至会展场所1人往返交通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如:车票、船票、机票等(票据原件待审核后退还企业);

8.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发布的会展活动通知复印件(受邀参加会展活动的,还应提交邀请函原件);

9.会展活动全景照片和参展企业展位照片各1张.

(四)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专项运营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按规定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从事经营半年后,可享受2年的电子商务运营补助.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脑购置、宽带租用、服务器租用、物流配送的费用进行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辖区工商所申请. 提交资料: 1.加盖企业鲜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微型企业后续扶持实地巡查及所务会记录表》(附件2);

3.加盖企业鲜章的企业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 信息查询―微企信息公开 板块打印的最新身份信息资料;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