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9-0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吴环监字(2017)第037号 项目名称:吴桥县切良塑料加工厂 废旧地膜地龙回收项目 委托单位:吴桥县环境保护局 吴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监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收到本报告起十五日内向本站查询.

3、本报告未经同意请勿部分复印,涂改无效,复印后无红章无效.

4、本报告无本单位监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本机构通讯资料: 单位:吴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吴桥县黄河东路8号

电话:(0317)7270553 传真:(0317)7270553 邮政编码:061800 监测单位: 吴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站长: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徐铁刚 报告编写人: 监测人员:张财进、洪海滨 前言《吴桥县切良塑料加工厂废旧地膜地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吴桥县环保局批准, 生产线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的有关规定,受吴桥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吴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7年7月4日、7月5日对其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燕赵环监F字(2017)第462号监测报告及我站监测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诚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吴桥县切良塑料加工厂废旧地膜地龙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废旧地膜地龙回收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吴桥县切良塑料加工厂 (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5.7% (5)生产规模:本项目设计年产塑料软管1000吨,回收废旧地膜地龙600吨(6)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桥县沟店铺乡司庄村东南,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34'

53.89 ,北纬37°42'

25.87 .厂区北侧隔路为空置厂房;

东侧隔路为空地,南侧为空地;

西侧为空地 (8)项目劳动定员15人,工作制度采用1班制工作制,仅昼间生产,每天8小时.年有效工作时间为300天2.2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1. 表2-1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塑料软管挤出机 台10

2 生物质导热油炉 台13叉车 台12.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2. 表2-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1 聚乙烯树脂 t/a

1000 2 水t/a

200 3 电 万度/年54生物质燃料 t/a

20 2.4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吴桥县沟店铺乡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对回收的废旧地膜地龙进行清洗用水,用水量为20t/a. 排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经三级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其中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职工粪便排入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7、公辅设施 (1)供热 项目办公室采用空调取暖,生产塑料软管过程中挤出工序需要采用电加热,并配备一台0.24MW生物质导热油炉辅助加热(平均每天工作2小时,年工作300天),年燃烧生物质大约20t. (2)供电 项目用电自厂区设置S11-315变电器供电线路引入,年耗电量为5万kWh. 2.5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塑料软管生产工艺流程: 其中:N:噪声,G:废气,S:固废 图1 、塑料软管生产工艺流程图 废旧地膜地龙回收工艺流程: 其中:N:噪声,G:废气,S:固废,W:废水 图2 、废旧地膜地龙回收工艺流程图 塑料软管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原料为聚乙烯颗粒,经人工投放到加热挤出机入料口,加热后挤出,挤出时达到所需规格要求,经自然冷却后,即为成型产品,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即为产品. 地膜地龙回收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地膜地龙回收主要为对废旧地膜地龙收集后,运至厂区短期暂存,人工分检后进行清洗,然后销售给上级回收单位. 2.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分析 项目生产辅助加热由1台生物质导热油炉提供,以生物质为燃料,年用量为20t,该项目烟气产生量为12.48万m3/a,其中烟尘产生量为0.010t/a,产生浓度为80.13mg/m?,SO2 产生量为0.051t/a,产生浓度为408.16mg/m?,NOx产生量为0.02t/a,产生浓度为163.46mg/m?.经喷淋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除尘率达到80%以上,脱硫效率达到30%以上.经处理后的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为16.03mg/m3,排放量为0.002t/a,SO2的排放浓度为286.06mg/m3,排放量为0.036t/a,NOx的排放浓度为163.46mg/m3,排放量为0.02t/a.其浓度均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规定的排放要求,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②塑料软管加热挤出过程产生有机废气 本项目塑料软管加热挤出环节,原料因受热会散发异味,其主要成分是非甲烷总烃,类比同类工程,原料产生非甲烷总烃很少,环评要求在生产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那么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气体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为4.0 mg/m?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影响分析 利用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预测计算,该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排放废气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SO

2、NOX,烟尘,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2774 mg/m

3、0.002774 mg/m

3、0.0001552 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55%、0.63%、0.03%,最大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38m处. 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2-2000)》中相关标准,参照本项目生产规模,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本项目厂区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司庄村15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做基础减振,通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项目生产用水量为20t/a,经三级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 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劳动定员为15人,按照人均生活用水40L/d.生 活用水量为0.6m3/a(180m3/a),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污水产生量为0.48m3/a(144m3/a).生活污水水质较好,水量较少,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软管生产过程检验工序产生不合格软管,废旧地膜地龙回收分检工序产生的泥土沙石,清洗工序产生的悬浮物和污泥,以及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塑料软管生产工艺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软管,产生量为0.1t/a,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废旧地膜地龙回收分检工序产生少量杂质,主要为泥土沙石,产生量为0.1t/a,全部外售用于路基填埋,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废旧地膜地龙回收清洗工艺中产生悬浮物及污泥,产生量约为0.2t/a,全部回收送垃圾填埋厂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人?d,年工作日按300天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环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吴桥县切良塑料加工厂废旧地膜地龙回收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吴环管【2015】65号……

3、项目运营期要切实落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以下环保要求: (1)废气,锅炉废气经喷淋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规定的排放要求;

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措施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2)废水,项目的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5、监测技术方案 5.1监测验收标准 表5-1验收标准及标准值 项目 污染源 治理设施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废气 生物质导 热油炉 水浴除尘器处理+15m烟筒 15米高排气筒直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限值 加热挤出非甲烷总烃 安装排风扇 强制通风 厂界浓度≤4.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 生活污水 泼洒抑尘 不外排 合理处置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固废 不合格软管 回收利用 不外排 合理处置 泥土沙石 外售利用 悬浮物及污泥 送垃圾填埋厂 生活垃圾 收集送处理厂 5.2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1、废气 (1)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 a、监测点位:在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厂界外10米内布设3个监控点,监控点夹角45度. b、监测频次:每点每天上、下午各采样2次,监测2天;

c、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气压、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 (2)生物质锅炉 a、监测点位:生物质锅炉废气除尘器后排气筒布设采样孔1个;

b、监测频次:每天连续监测3次,监测2天;

c、监测项目: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等参数;

2、噪声 正常生产时,沿厂界四周各部设1个监测点位,共计4个,适当位置可设一背景点(因情况而定).每日昼、夜间监测一次连续等效A声级,监测2天.附实际比例的监测布点图,标注主要噪声源及位置,监测点经纬度. 5.3监测分析方法 (1)废气 表5-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检出限 单位:mg/m3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 气相色谱仪GC9790Ⅱ 编号:SB/10 0.12 烟尘 重量法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5468-1991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编号:SB/01 电子分析天平 编号:SB/10 1.34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编号:SB/01 2.86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YQ-3000-C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编号:SB/01 0.4 (2)噪声 表5-3 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方法及依据 监测仪器型号/编号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AWA6228噪声仪 SB/19 AWA6221A型声校准器SB/35 5.4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流量校准,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噪声分析仪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监测前、后经噪声校准仪进行了校准,且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监测验收内容、结果和分析评价 6.1 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100%. 6.2噪声监测 a、监测结果 公路北1# 3# 表6-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等效声级Leq:[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昼间 夜间 测定结果 达标情况 标准限值 测定结果 达标情况 标准限值 1# 2017.7.4 58.5 达标

60 42.0 达标

50 2017.7.5 59.0 达标 41.5 达标 2# 2017.7.4 52.0 达标 39.5 达标 2017.7.5 53.5 达标 38.6 达标 3# 2017.7.4 53.6 达标 38.6 达标 2017.7.5 55.6 达标 38.5 达标 4# 2017.7.4 55.2 达标 39.8 达标 2017.7.5 56.2 达标 40.2 达标 表6-2 噪声监测质控结果 等效声级Leq:[dB(A)] 监测因子 监测方法及依据 监测仪器型号/编号 声级计校准值 厂界噪声 等效A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AWA6228噪声仪 SB/19 AWA6221A型声校准器SB/35 测量前:93.9 测量后:94.0 b、监测结果评价: 1~4号点位厂界噪声昼间值为52.0~59.0dB(A),夜间值为38.5~42.0 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均为达标排放. 6.3废气监测(燕赵环监F字(2017)第462号监测报告)

1、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 表6-3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时间及点位 监测结果(单位:mg/m3) 07.04点1 第一次 0.77 第........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