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01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该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中鼓励类项目,已经获嘉县发改委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厂址位于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凤鸣路中段路北,根据获嘉县城乡规划局证明显示,该项目选址符合获嘉县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可行(证明附后).

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过滤水可回用于配浆等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场检测数据显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水质为COD250mg/L、SS220mg/L、氨氮25mg/L,符合获嘉县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获嘉县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COD、NH3-N排放量分别为0.027t/a和0.003t/a. 评价提出如该项目投产后该污水处理厂仍未投产使用,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得排入环境;

待获嘉县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进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废气污染物主要SO2和NOX,经计算SO2和NOX排放浓度为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SO2100 mg/m

3、NOX

400 mg/m3的标准要求,尾气经8m高烟囱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NOX排放量为SO20.05t/a、NOX0.23t/a.

(三)、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锅炉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经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纺布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2t/a,企业将其收集后作为廉价产品出售,不外排.

4、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27t/a;

NH3-N:0.003t/a;

SO2:0.05t/a;

NOX:0.23t/a.

5、环保投资 项目设置环保资金6万元,其中废气治理1万元,废水治理1万元,噪声治理2万元,生态绿化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自身素质.贯彻清洁生产理念,增强循环利用意识,节约用水、用电,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加强厂区及周围的绿化,植树种草以美化环境,改善厂区内生态环境,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地影响.

三、环评总结论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等经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可行. 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2013年7月31日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以新环监(2013)18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原文如下: 根据环评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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