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5-22

第六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 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主要有无偿拨款、贷款贴息、有偿使用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 科技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重大项目采取分年度拨款方式,原则上在合同签定后首次拨付比例不低于资助额度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资金.但有偿使用方式的资金采取省财政直接列支,由省级财政专户拨付管理,具体按照《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有偿资金回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5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按照预算核拨给项目课题实施小组,并加强对外拨经费的使用监管.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规范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劳务支出及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结余经费管理.项目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项目省拨经费实际支出后的余额.项目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 第二十六条? 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申报专项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七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执行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并对项目经费决算进行审计后,由承担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主要依据项目合同,申请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正常实施并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等目标任务;

?

(二)省拨款50万元以上项目须完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

?

(三)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完整、数据准确,能真实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九条? 科技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并由财政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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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

(三)提供虚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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