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5-22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房屋维修改造费和其他支出等. 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型仪器设备等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国外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财政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应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设备的利用情况及新购设备今后的开放共享方案等,在项目申报和经费预算中进行单独说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应经联合评议后方可购置.

(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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