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4-11

(四)其他

1、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制定当年本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内容包括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区教育局报告审定后,于当年4月30日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引导本地户籍居民和外来工及时上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花都区教育局网页(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u.gov.cn/,其中的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首页>

教育局)、 广州花都教育 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及时了解花都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指引、招生时间表、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我教育指导中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

2、做各类群体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镇教育指导中心妥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工作,妥善处理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拆迁户子女、特殊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返区生、跨区 人户不一致 学生等群体入学问题.因特殊情况,本行政区域内无法解决的,由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对于一些涉及广州市其他行政区的个案,由区教育局提出解决建议,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仲裁.

3、做好招生结果公布工作.今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

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2019年9月1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二、小学招生

(一)小学招生对象 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当年8月31日年满7周岁或以上的儿童申请入读一年级,监护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花东镇政府或区教育局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交予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办理.

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规定. (1)地段生.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 人户一致 条件(具体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占有房产份额100%);

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且同户籍同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 当符合 人户一致 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

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

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2)统筹生.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详情参照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布的辖区招生细则). 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入读民办学校.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 民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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