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8-12-25

电话:0754-889006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 5月2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 项目名称 汕头市民政局双层不锈钢真空保温杯采购项目

2 2.1 交货地点 汕头市救灾捐赠物资接收储备站(汕头市东厦路122号)

3 2.1 质量要求 合格产品

4 2.3 采购范围 包含货物的供货、杯身印字、包装发放、运输、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

5 2.4 项目完成时间 2012年7月1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发放.

6 3.1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7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知名有效注册商标品牌;

4)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5)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17.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18.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000.00 元.

10 18.1.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帐户 以银行出具的有效投标保函p现金或转账方式递交 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15日 单位名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11 14.2 投标人的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货物发票税费、委托费、杯身印字、仓储、运输、验收、按要求包装分批发放、开发票等相关事项,系投标人履行本项目项下全部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之不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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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1 投标文件组成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1.1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1.2投标函(格式附后) 11.3投标保函复印件 11.4报价表(格式附后) 11.5优惠条件 11.6相关供货及相关服务计划(供货、售后服务方案等) 11.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8合法资格证明文件 11.9偏离表

13 2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

14 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15 33 评标方式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汕头市民政局. 1.2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1.3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1.4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符合采购需求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等. 1.5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发放、相关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6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7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其享有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招标过程及货物使用过程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应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货物的使用被禁止,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承担替换或修改,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并向有关各方赔偿由此所致的经济损失.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1.8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根据财库【2007】119号和财办库【2009】248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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