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2-11 |
一、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市政工程进一步贯彻的通知》(青建办字〔2010〕95号)的规定要求,对我市从事市政工程质量的检测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 市政工程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委托通过登记备案的具有市政工程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未经备案登记的检测机构,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作为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
二、严格贯彻执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建城字[2012]24号)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市政工程质量. ?????? 凡是应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检测项目,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或见证取样送检比例达不到要求及见证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市政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
三、加强市政工程涉及地基基础、结构安全的现场检测项目及功能性检测项目的检测管理工作,下列项目须由监督机构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1、基桩检测;
??????
2、锚杆(索)拉拔检测;
??????
3、道路路基、基层、面层弯沉、取芯(厚度、强度及压实度)、平整度及抗滑性能检测;
??????
4、结构实体强度检测(取芯、回弹、超声回弹)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取样频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质量标准要求,减少取样数量和取样频次. ??????
五、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规定,严把进场材料检验关,严格核查《即墨市市政工程材料登记手册》进场材料(含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登记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严格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审表,严格做好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严格做好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有关材料和现场检测项目的平行检测工作. ??????
六、承担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应规范检测工作,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允许以盲目压价、违规承诺和出具虚假报告等手段承揽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不合格项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及时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我处将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检测机构违反上述要求及有关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考核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考核扣分和行政处罚. 附:《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青岛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