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8-10-11
济宁市人民政府济政字〔2015〕120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济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济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113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提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结合我市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 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 为主线,以消除环境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能为目标,以整合环境管理资源、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意见》 五定 和 四个坚持 的要求,建立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的环境监管责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履盖.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及监管责任 根据《意见》精神,全市建立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1个一级网格(共包含14个一级子网格)、14个二级网格(共包含166个二级子网格)、166个三级网格(共包含6447个三级子网格). 一级网格:由市政府建立,以各县(市、区)和市直开发区(含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为一级子网格.市政府负责一级网格的环境监管,督促一级子网格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并指导二级网格的建设和运行. 二级网格: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以各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属开发园区为二级子网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二级网格的环境监管,督促二级子网格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并指导三级网格的建设和运行. 三级网格: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属开发园区管委会建立,原则上以行政村、社区为三级子网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属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督促村(居)委会做好三级子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每一子网格按照《意见》规定的编码规则统一编码. 市政府各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部门在全市网格化监管体系中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负责包保一个一级子网格,并向该子网格派出监管员.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部门在本县(市、区)网格化监管体系中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负责包保一个二级子网格,并向二级子网格派出监管员. 一级网格领导责任人为市长,直接领导责任人为分管副市长,各子网格的责任主体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人为包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为监管员. 二级网格领导责任人为各县(市、区)长、市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直接领导责任人为分管副县(市、区)长、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各子网格的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属开发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人为包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为监管员. 三级网格领导责任人为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县(市、区)属开发园区管委会主任,直接领导责任人为分管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县(市、区)属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各子网格的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直接责任人为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主任同时担任三级子网格监管员.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三级网格划分表见附件. 2016年1月1日起,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 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后,为方便各级网格实施有效管理,应保持网格划分和责任人员的相对稳定.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和责任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各级网格和责任人员变动调整时,应及时逐级上报至济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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