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8-08-02
附件2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查验作业区设置规范

第一章 进口汽车查验区

一、查验区设置

(一)查验区为海关对进口汽车进行检验的工作区域,应分为候检区、检测区、合格停放区、不合格停放区等区域,不同的区域应设立相应的标识,各区域规划布局应适应汽车整车进口检验工作流程及技术条件,并配套监管仓库等设施.

(二)查验区应当具有实施检验检测一体化的电子检验软硬件条件;

提供满足现场查验业务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附属设施.

(三)应当设置候检区,不少于10个车位;

合格停放区不少于10个车位;

不合格停放区不少于30个车位,且不合格停放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四)应当设置用于存放需实施退运、销毁、扣押以及待进一步检验的汽车整车监管仓库,并应当相对独立,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应当设置检测区,满足汽车检测相应技术条件.

(六)检测区应当设置检测车间、检测线、地沟、试车道路、驻车坡道等设施. 1. 检测车间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应适应承检车型检测的需要,并方便承检车辆进入和驶出;

应通风、防雨,并设置排(换)气装置和排水装置,并有温度、湿度、大气压力测量装置;

路面的承载能力应适应承检车型的轴荷要求,行车路面纵向和横向坡度应不大于0.1%,平整度应不大于2.0‰.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工位或平板制动检验台前、后,对于10吨(含)以上级检测线6米内和3吨级检测线3米内的行车地面,其附着系数应不小于0.7,平板式制动检验台工位除外. 2. 检测线应当布置在检测车间内,并按检验流程合理分布.出入口应设引车道和必要的交通标识以及安全防护装置等. 3. 地沟的长度应当与承检车型相适应,并设置通行通道及照明装置.地沟边缘应设置防止车辆跌入地沟的安全防护装置. 4. 试车道路的承载能力需适应承检车型的轴荷要求,试验车道应铺设平坦、清洁、干燥、硬实的水泥或沥青路面并设有规范的交通标识标线,路面附着系数应不小于0.7. 5. 用于驻车制动性能检验的驻车坡道,坡度分别为15%和20%,轮胎与路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坡道的长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轴距长1米,宽度应当比承检车型的最大宽度宽1米.参照相关标准采用符合规定的驻车制动检测设备检验时,可不构建驻车坡道.

二、暂存区设置

(一)暂存区是进口汽车在口岸临时存放的区域.暂存区的面积应与检测业务量相适应,不得与试车道路和行车道路等设施共用.

(二)暂存区应当具有封闭管理的硬件条件;

地面平整且经过硬化处理,地面抗压强度应满足存储车辆空载承压要求;

设置消防、安全、照明设备;

符合口岸进出境货物存储场地卫生监督管理要求.

第二章 普通食品查验区

一、查验区设置

(一)查验区查验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不得有畜禽等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动物交易市场等动物疫病传播高风险场所,周围50米内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查验场区所在沿边口岸毗邻的境外地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的一类动物疫病的疫区.

(二)查验区内应当建有查验平台、暂不予放行货物存放仓库以及从事食品检验检疫的技术用房.在查验区的下风位置,建有废弃物暂存设施,应相对封闭且不易泄露,同时应便于清洗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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