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8-06-13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十
一、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竞文
电话:0903-2529220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
电话:0903-7828993 和田市检察院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9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和田市检察院安防设备和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新装更换摄像头43个,网络录像机2台;
新装网络设备,综合布线采用六类屏蔽线,交换机5台,路由器1台,程控电话机1台等.采购概算:46万元,招标文件编号:XJCYHT-ZFCGZB-2015-015.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第三章.
2 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地点:全国
3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整(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和田乌鲁木齐北路分理处,户名: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107031722125);
应于2015年10 月8日上午北京时间13:00点之前存入指定帐户,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到采购中心换取交费收据,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以采购办开具的收据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国家级或省级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认证证书;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且在新疆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按甲方需求供货,且能保证产品质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货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 交货地点:和田市检察院.
7 质保期:代培服务及一年免费保修.
8 投标文件有效期:30天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的数目:正本 1份、副本2份,U盘电子档1个,U盘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 月29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
12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
14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按【2002】1980号文执行,按中标价:(100万以下按1.5%计取、100-500万按1.1%计取、500-1000万按0.8%计取、1000-5000万按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