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8-06-01
关于发布连云港市二一五年度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的规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予发布《连云港市二一五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附件:二一五年连云港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连云港市二一五年度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固体废物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全力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的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努力提高危险废物监控能力和管理水平,时刻防范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一、工作现状

1、开展危险废物普查 为摸清全市危险废物底数,推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2015年启动并完成了《连云港市危险废物普查及处置规划》调查分析和规划编制工作.全市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申报企业277家(国家级重点源44家,省级重点源108家,市级重点源72家,其它为一般源).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17.4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576.24万吨,处置量为11.44万吨,贮存量为29.76万吨;

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3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42万吨,处置量0.528万吨,贮存量1.40万吨,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贮存和处置.

2、强化监管,推进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为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2015年,全市范围内共开展了4次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针对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不配套,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督促现有危废的集中经营处置企业在严格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负荷运行;

另一方面积极多方协调,帮助企业委托外省、外市有资质单位处置,2015年全市委外处置危险废物约6000余吨.

3、推进建设,提升危废处置能力 2015年,全市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8家,其中综合利用企业5家,焚烧处置单位2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全年危废焚烧能力2万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0.165万吨. 为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015年3月,我局拟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了《连云港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方案》.2015年底,徐圩新区固危废焚烧处置项目和板桥益海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完成了前期的论证和审批许可工作;

光大环保危废焚烧二期回转窑项目环评等前期技术论证完成.

4、打好基础,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动态管理.2015年,全市277家危废产生企业按照规定按月进行网上申报,危险废物网上报告系统正常运行.二是加强进口固废管理.2015年,全市共有进口加工可用作原料的固废企业14家,其中废五金进口加工利用定点企业4家,废塑料进口加工利用企业7家,纺织材料进口加工利用企业2家,进口其它类(废钢)利用企业1家.全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次,其中配合连云港海关检查1次,查处并移交海关疑似非法转移进口塑料1件.三是做好固废行政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预审和监督检查.四是落实化学品环境管理.全面开展进出口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五是加大涉废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5年,共处理8起固废信访事件,对涉废违法处罚26件,处罚金额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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