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8-05-11 |
(三)下达资金计划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省财政厅按程序报批后,下达资金计划并拨付资金.
七、具体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做好前期调研、项目筛选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切实选出好企业好项目.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把关,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做好项目监测和服务,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处 张骏
电话:0371-65507625
邮箱:hngxtghc@163.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尚刚
电话:0371-65808044
邮箱:hncztqyc@163.com. 附件: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资金规模安排表 2.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类)项目申请表 3.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类)项目汇总表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