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8-05-1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资金安排规模的200%申报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项目顺序依次安排项目评审和资金支持,并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对项目实际资金安排规模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之间适当调剂. 2017年启动企业家培训计划,选择确定1―2家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课程,签订培训协议;

推荐遴选一批中青年企业家免费接受高层次、系统性学习教育,提升企业家素质和能力.

四、支持方式 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企业(项目)直接进行补助.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设备(设计、研发、生产、检测、监测等)或购买软件和技术投资(以发票为准)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一个完整年度). 企业家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选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支付培训费用.

五、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条件.申报项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

3.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5.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6.项目建设期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7.项目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 申报所需材料.申报项目企业自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

4.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房屋租赁协议;

6.项目购置设备、软件和技术等清单、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截至9月底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9.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

10.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六、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部门逐级审核.按照逐级审核上报原则,县(市、区)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次对申报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部门联合上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2份);

同时将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2套),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

(二)组织项目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共同组织项目评审. 专家评审.由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行业专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推荐,财务专家由省财政厅从专家库中抽取. 依序评审.专家评审组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资金安排规模,对各市、县上报项目依次依序进行评审,依次递补,直至该市、县所有项目评审完毕、仍有富余资金规模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调剂. 评审内容.专家评审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和资金支持额度. 4.组织公示.拟支持项目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网站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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