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8-05-09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第二期)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内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由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情况进行风险控制.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区乐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式小馒头

(一)法式小馒头(生产日期2017-3-28,规格180克/包),检验结果标签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值与其NRV%值的运算关系不符合GB 28050-2011中附录A要求.编号D17-DA0208.

(二)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区乐愿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法式小馒头.经查明,佛山市高明区乐愿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开始使用上述不符合规定标签生产包装"法式小馒头",自收到检验报告前,佛山市高明区乐愿食品有限公司共使用上述不符合规定标签生产包装"法式小馒头"79包,并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鉴于该不合格项目不涉及产品内在质量,因此未开展召回.

二、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南区石岗果品厂生产的甜酸荞头

(一)甜酸荞头(生产日期2017-3-21,规格:1.3千克/瓶),检验结果二氧化硫超标.编号D17-DA0126.甜酸荞头(生产日期2017-4-15,规格:1.3千克/瓶),检验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签内容配料表中未标示亚硫酸盐,不符合SB/T 10439-2007标准要求.

(二)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南区石岗果品厂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甜酸荞头.经查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南区石岗果品厂于2017年3月21日生产甜酸荞头240瓶(1.3kg/瓶),售价为2.4元/瓶.其中,用于抽检7瓶,剩下233瓶已出售,没有库存.经查,该厂于2017年4月15日生产甜酸荞头240瓶(1.3kg/瓶),售价为2.4元/瓶.其中,用于抽检7瓶,剩下233瓶已出售.至2017年5月29日,该厂对外召回已销售的该批次甜酸荞头56瓶,已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销毁.

三、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福利院使用的大米

(一)马坝油粘米(生产日期2017年3月25日,规格25kg/袋),镉含量超标.编号:ZF1702838.

(二)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福利院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马坝油粘米.经查,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福利院食堂2017年4月19日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禾源粮油店购进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5日的马坝油粘米50KG,购进价是5.1元/公斤,抽检用了1kg,剩余的已使用完毕,没有库存.无法召回.

四、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洽和烧腊档食品加工中心店生产的叉烧

(一)叉烧(生产日期2017年3月21日),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二)区市场监管局于2017年4月10日将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对该烧腊店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叉烧产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洽和烧腊档食品加工中心店于2017年3月21日生产叉烧7.5kg,零售价为60元/kg.其中,用于市局抽检1.05kg,零售5kg,剩下1.45kg未出售已销毁.

五、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冠宇食品厂生产的甜酸荞头

(一)甜酸荞头(生产日期2017-4-13,规格:1.4千克/瓶),检验结果二氧化硫超标.

(二)区市场监管局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冠宇食品厂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甜酸荞头.经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冠宇食品厂于2017年4月13日生产了该批甜酸荞头(1.4千克/瓶)240瓶,其中抽样数为7瓶,其余全部出售,采取召回措施,未能召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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