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8-04-26
合同编号: 常德市鼎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 (指导文本) 常德市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常德市鼎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说明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合同标的物

第三章 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四章 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

第五章 营销广告和宣传资料

第六章 交付

第七章 所有权登记

第八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九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章 其他事项 附件说明

一、本合同由常德市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常德市鼎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由正文条款、附件等部分构成,用以指导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二、本合同文本通过常德市鼎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打印,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确认签署.

三、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四、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本合同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文件.

六、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常德市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该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并生成合同签约备案号.合同备案查询

网址:http://dc.cdfdc.gov.cn/;

查询

电话:0736-7375011.

七、本合同文本中部分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文本中有关违约处罚条款为指导性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八、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自愿、平等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

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地址: 买受人(甲)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地址: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地址:联系

电话: 买受人(乙)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地址: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地址:联系

电话: 买受人(丙)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地址: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地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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