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8-03-03

5、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说明核查的具体方式;

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相关专利、商标等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并说明其拥有的上述相关专利、商标截至目前的法律状态,是否存在到期注销、终止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等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律师说明相关核查情况.

7、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是否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环保部门要求整改;

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

补充核查并披露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支出明细,补充核查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是否相匹配.请保荐机构、律师说明具体的核查方式.

8、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2010年12月2日,窦勇分别与自然人窦宝森、郑洪霞签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窦勇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35.51%股权、2.04%股权分别转让予窦宝森、郑洪霞,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元每出资额.请发行人补充披露郑洪霞的身份及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并说明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方式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10、2012年9月,大业股份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3,600万元向截至2012年8月31日在公司名册中的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比例转增股本,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5,600万股.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此次转增股本是否涉及所得税事项,并说明具体情况.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11、2016年6月30日,郑洪霞与青岛融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青岛融泽向郑洪霞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260.00万股,按照2015年度每股净利润的10.92倍确定转让价格为5.077元/股.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此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与第五次增资时确定股价的依据(每股净利润的13.64倍)存在差异的原因.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12、发行人委托恒强钢构加工新建厂房所需的钢构件、板材及行车梁,并向其采购生产车间配套的起重机.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向关联方恒强钢构采购的具体内容,分内容披露相关金额及占同类采购比例;

2)说明历史上向关联方恒强钢构采购的主要情况,并说明该类关联采购是否只与新建厂房有关、与恒强钢构历史上是否存在其他与新建厂房无关的关联采购;

3)详细披露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并分析定价 公允、合理 的理由.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补充核查,并说明对关联交易定价的核查方法、说明定价是否公允,并发表意见.

13、2014年发行人与关联方恒强钢构、宝泉工贸之间存在临时性资金周转.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以上资金周转的背景、发生原因、资金占用成本等情况,并说明资金周转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的货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涉及房地产业的业务等.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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