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8-02-12
370828010380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服务指南 济宁市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发布 2017-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5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6 1.

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6 1.材料补正…6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6

(三)办理进程查询…7

(四)获取审批批复…7

(五)流程图…7

三、法律救济…7

(一)投诉…7

(二)行政复议…8

四、表单填写…8

(一)报告表、报告书文本…8

五、有关说明…8 附件1…9 附件2…1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编码:3708280103801

(二)实施机构:济宁市金乡县环保局环评科

(三)申请主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四)受理地点:济宁市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1.《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第十九条;

2.《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通过)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九条、第十条;

4.《山东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5年11月通过)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六)办理条件 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或园区规划要求. 2.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七)申请材料 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等有关项目的基础资料,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根据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所填报或编写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0日 承诺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3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济宁市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济宁市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电话咨询号码:0537-8752305 电子

邮箱:jxhbjkfk@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济宁市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

电话:0537-8752305 2.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在窗口即时领取,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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