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8-02-12

(一)网上申报系统服务的开通 企业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网上申报注册协议、法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通过所在地区县环保局业务办理窗口申请注册开通网上服务. 企业开通网上申报服务后,可以进行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 企业权利和义务

一、 主要权利

(一) 企业自愿申请甲方网上申报服务,经环保局同意后,将有权根据办理业务不同享受相应服务.

(二) 企业有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本协议项下网上服务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

(三) 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企业不能通过环保局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业务时,企业可到所在地区县环保局业务办理窗口办理相应业务.

二、 主要义务

(一) 企业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环保局不定期通过网点、网站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企业通过网上申报渠道办理相关业务时,还应同时遵守通过普通渠道办理该业务所需遵循的相应规定,但环保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 企业办理网上申报注册、销户、修改资料等手续,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企业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对于因企业提供信息不及时、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 企业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应直接登录环保局网站(

网址:http://www.sepb.gov.cn);

企业不得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四) 企业应妥善保管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登录密码.确保账户的安全,并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对用上述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 企业在使用网上申报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承担.

(六) 企业不得通过电子申报渠道发送违法的、与业务无关的或破坏性的信息,不得干扰环保局网上申报系统的正常进行.

(七)企业应采取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安装电脑系统安全补丁等合理措施,防止企业信息被盗或泄漏;

企业同时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安全的环境使用网上申报渠道.对于自设密码,企业应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简单易记的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码. 第四条 差错与争议的处理 企业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网上申报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所在地环保局提供的热线电话或到业务办理窗口通知所在地环保局.企业所在地环保局应积极调查并告知企业调查结果.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企业网上申报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三) 在企业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环保局业务规定的情况下,环保局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各项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指令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 企业通过环保局业务办理窗口申请网上申报服务的,本协议自环保局同意其申请并在环保局系统中设置成功后生效. 附件二: 网上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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