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8-02-12
关于开展本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市固废管理中心,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提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效率,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局研究决定,从2012年6月起在本市部分区县启动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并逐步实现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网上申报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点区域及范围 自2012年6月1日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设施所在地为准)在嘉定、青浦、松江、崇明、徐汇、闵行的,到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联单申报.非试点区域的产生单位仍然至市环保局(办理窗口:市固废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及转移联单申报.

二、危险废物备案及电子联单运行主体 试点区县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是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申报备案及电子联单运行主体,产生单位通过登陆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海环境网站:www.sepb.gov.cn/网上办事大厅/固废管理),注册账号实施网上申报.注册成功后,产生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签署注册协议及承诺书(附件1). 各试点区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原则上使用网上系统进行备案申报及联单填写.实行电子联单申报的产生单位,原申领未使用完的纸质联单交还所在地环保部门,统一由市固废管理中心处理.网上备案及电子联单的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2、3. 各试点区县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产生单位,由所在地环保部门负责发放纸质联单,并录入信息系统.涉及保密单位的仍然到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办理纸质备案和转移联单申领.涉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仍然到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申领纸制七联单.

三、其他管理要求

(一)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可在上海环境网站(www.sepb.gov.cn)内下载详细了解.

(二)市固废管理中心要结合日常监管,加强许可证单位转移联单和台帐记录的审核.

(三)试点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企业填报信息以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反馈至我局,以便完善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各区县要结合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数据的作用,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管,将监管信息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 附件:1.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书 2.网上备案办理流程 3.电子联单运行流程 4.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网上申 报运行窗口联系方式 ?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环保? 危废? 管理? 试点? 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2年5月3日印发 附件一: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书 本单位申请以用户名(自动生成)注册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承诺遵守下列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注册协议 ,保证下列注册信息、所提供的注册材料真实有效,并保证以用户名(自动生成)使用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的行为系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 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我单位均对用上述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日期: 年月日注册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户名 报送材料清单 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系统注册申请(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窗口申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注册协议 为明确企业网上申报的要求,规范企业在线申报行为,就市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凡涉及危险废物申报的企业应予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网上申报系统 :是通过INTERNET向公众提供各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申报的电子系统,用户在安全、方便的系统平台环境中可以办理申报、查询等申报业务. 登录密码 :本章程中所提及的登录密码是企业合法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所使用的密码,以及企业在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后发出网上申报指令时所使用的密码. 第二条 网上申报服务的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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