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8-02-07

(七)浙江省 万人计划 人才 .费得税动合同》或通过余杭区自主申报成功或引进的浙江省 万人计划 人才,可给予80万元安家费补助.(自主申报的浙江省 万人计划 人才按上级要求配套奖励资金) 1.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80万元且在余杭区内工作满2年,经审定拨付40万元. 2.所在企业或项目实现产业化,经审定拨付40万元.

四、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未享受过安家费补助的国家 千(万)人计划 人才(不含自主培养的国千人才)、浙江省 千(万)人计划 人才、自主培养的杭州市

521 计划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购房合同价款的50%申请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人才层次相应的安家费补助额度: 1.在余杭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含申请前已购商品住宅);

2.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时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 余杭区人才住房 ;

3.人才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标准且在余杭区内工作满2年. 注明 余杭区人才住房 的房屋10年内若要上市交易按《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余人才办〔2015〕6号)相关条款执行.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余杭区高端人才安家费(购房)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平台或镇街. 3.部门初审.平台或镇街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4.审批兑现.杭州未来科技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人才安家费(购房)补助由平台负责兑现,其他人才由平台或镇街上报区委人才办,与区财政局会审后予以兑现.

六、相关申请材料 1.《余杭区高端人才安家费(购房)补助申请表》(附件);

2.个人完税凭证(含应纳税所得额项);

3.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基本情况表(出资创办企业者提供);

4.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提供);

5.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人才等级认定证书或相关证明性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省市相关证明文件;

7.与余杭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中所明确的申请对象不再享受其他区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人才在入选 千(万)人计划 或市

521 计划前已享受区级购(租)房补贴的,已享受部分在兑现配套奖励、安家费补助时予以扣除. 2.人才层次升格的,享受标准按 从优、就高、不重复 原则执行. 3.海外国家级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可参照自主培养的国家 千人计划 人才标准给予安家费补助或 一人一议 ;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等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可参照自主培养的国家 千人计划 人才标准给予安家费补助;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可参照引进的国家 千人计划 人才标准给予安家费补助. 4.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备案,在余杭和区外两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主培养国千人才,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不低于12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减半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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