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7-10-17
洪湖市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鄂旅投?圆梦城住宅小区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洪湖市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鄂旅投?圆梦城住宅小区二期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报告书简本 1.1项目建设概况 洪湖市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38254.3万元实施鄂旅投?圆梦城住宅小区二期项目.该项目坐落于茅江大道与名流大道交汇处,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地块净用地43928平方米,建设9栋建筑,其中:4栋框剪结构住宅楼、3栋框剪结构商住楼、2栋框架结构商业楼,建筑面积116532平方米(其中不计容面积11104平方米,计容面积105428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2.4,建筑密度为25%,绿化率为32%. 2.1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根据监测SO

2、NO

2、TSP、PM10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的要求,项目拟建地空气质量良好. (2)声环境:拟建项目选址区域周围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较好,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3)地表水环境:根据洪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洪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涉及相关水体进行了水质监测.各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达标,内荆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鉴于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后主要为居住区,我所对项目拟建地范围内原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调查,项目拟建地地块主要为办公区,不涉及工业企业,不会对区域土壤造成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等环境影响.本次监测数据通过与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本次二期项目拟建地大气环境、声环境无明显变化. 3.1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洪湖市发展总体布局要求,符合土地利用功能、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 4.1项目工程分析 (1)本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因其建设内容中包含居住小区、商业区,因此主要有住户、商户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住户及停车场停放车辆产生的噪声及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表1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布情况 污染源分类 污染源名称 分布情况 主要污染物 污水 居民生活污水 住宅区 含BOD

5、COD、NH3-N、动植物油等. 商铺污水 商业区 废气 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 含CO、HC、NOx等 柴油发电机废气 地下室 SO

2、烟尘、NOx、CO 天然气燃烧废气 小区各住户 -- 噪声 设备噪声 水泵、配电所、停车场通风设备 噪声 车辆噪声 停车场 商业噪声 社会生活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住宅区、商铺等 果皮纸屑、厨余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 商铺 废包装材料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化粪池 污泥 表2 项目主要污染产生情况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 汽车尾气和施工扬尘 燃烧尾气中含有CO

2、CO、NOx以及未燃烧完全的碳氢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 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 营运期 停车场废气 CO、NO

2、HC 的年排放量为0.029t/a、0.017t/a、0.027t/a 油烟废气 废气量:2.23*106 Nm3/a 烟尘138.86kg/a*、二氧化硫22.27kg/a、二氧化氮140.33kg/a、油烟69.16kg/a 通过集中烟道收集于楼顶排放 垃圾收集站 恶臭气体 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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