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8-26
YZDJGJ201605号 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阳光食堂智能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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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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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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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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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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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要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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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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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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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公告 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受江苏省扬州中学的委托,就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阳光食堂智能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阳光食堂智能化项目 编号:YZDJGJ201605

二、谈判项目简介 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阳光食堂智能化项目 1项60万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阳光食堂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原件)、监控系统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原件)、广播系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原件)、网络交换系统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原件)

2、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8月15日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上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扬州市史可法东路34号 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二楼会计室 刘会计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澄清要求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17:30,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送达谈判组织人,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所有的答复、修改、变更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网站内容的更新.

五、现场查堪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8月18日11点前到江苏省扬州中学进行现场勘查,领取勘查确认函,校方作施工要求说明,过时不候,责任自付.投标时将勘查确认函放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未勘察现场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联系人:倪老师?联系

电话:15805275589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10 谈判响应文件 接收地点: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三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 接收人:芮老师

七、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1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三楼会议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

电话:0514-87934566 传真

电话:0514-87934562 项目技术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

电话:15805275589 联系地址:扬州市史可法东路34号 邮政编码:225002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账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工行汶河支行,账号:1108020929100089868

八、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馆联系. 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阳光食堂智能化项目 编号:YZDJGJ201605

2 谈判组织人: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3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谈判保证金开标当日投标人将支票或汇票带至现场. 开户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扬州市工行汶河支行 账号:1108020929100089868,请注明标书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截止日后十五天内保持有效

4 谈判有效期:谈判后十五天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三楼会议室 谈判当天请于谈判开始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至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15:00 (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接收人:芮剑 联系

电话:0514-87934562

6 谈判文件分为一号(资格审查材料证明文件)、二号(谈判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一轮报价单独包装)

7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1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三楼会议室

8 签订合同地点: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9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10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YZDJGJ201605号项目.

2、定义 本谈判文件中所称 采购人 系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 江苏省扬州中学 . 谈判组织人 系指 扬州市电化教育馆 . 货物 系指本谈判文件中采购人所要求的江苏省扬州中学校园阳光食堂智能化项目. 服务 系指本谈判文件中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各项工作.

3、采购方式、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2 谈判供应商 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名称需与投标确认函登记名称一致). 3.3 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详见11页). 3.3.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3.3.2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3.3 谈判供应商应具有本谈判文件规定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4、联合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谈判.

5、参加谈判的费用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谈判组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予以关注.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构成 6.1 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谈判组织人联系解决. 6.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2016年8月18日17:30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书面文件(原件加盖公章)送达扬州电化教育馆,扬州电化教育馆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事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8、谈判文件的修改 8.1 在谈判开始前3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谈判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并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谈判组织人有权推迟送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 注:所有答复、修改、变更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网站内容的更新.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谈判响应文件 9.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谈判组织人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谈判声明;

10.2 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供货一览表;

10.3 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 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10.4 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0.5 按照第14条要求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11、谈判声明和供货及报价一览表 11.1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谈判声明、供货及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等. 11.2 谈判响应文件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将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合同签订后不作调整.报价应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及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调试费、培训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综合费用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

12、证明谈判供应商合格的证明文件 12.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本谈判文件

第三章 总则 中明确的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的要求. 12.2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12.3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制作并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3、证明货物数量及质量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3.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3.4 根据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谈判供应商可以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采购人和谈判组织人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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