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8-05
广东省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农农函〔2019〕102号 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及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做好我市2019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

(一)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依照《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审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符合创建基本条件且按照评审标准自评分值80分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资料 1.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表(附件1);

2.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成员个人账户、盈余分配方案等复印件;

5.产品质量认证书、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认定、各级名优农产品证书和荣誉称号、宣传图片等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

2.依照《中山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认定条件:(1)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1年,从事经营2年以上. (2)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固定场所,所经营的土地流转(租赁)年限不得低于5年.流转土地必须根据当地准入要求和相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租赁)合同.(3)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不少于2人),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4)有较为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5)生产经营记录规范,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过程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6)经营规模:从事粮食作物生产为主的,经营面积50亩以上;

从事水果生产为主的,经营面积30亩以上;

从事蔬菜生产为主的,经营面积15亩以上;

从事花卉苗木生产为主的,经营面积30亩以上;

从事畜禽养殖为主的,肉畜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10000羽以上,种禽或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

从事水产养殖为主的,经营鱼塘面积50亩以上;

从事种养结合、特色种植等其他经营模式的,年收入10万元以上;

从事休闲观光农业的,经营面积10亩以上,配套设施齐全.(7)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入的80%以上.

(二)申报资料 1.《中山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申报表》(附件3);

2.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

3.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4.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复印件;

5.家庭从业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生产经营有关账簿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动物防疫合格证、产品认证等)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相关认定标准,向注册登记所在地的镇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初审.镇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有关申报材料,组织人员现场勘查,出具初审意见(意见、签名、盖章和日期必须齐全)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价,提出认定审核意见.

(四)公示颁证.根据认定审核意见,分别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候选名单、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候选名单,于中山农业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并颁发牌匾;

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镇区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4月4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 已开展镇级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镇区,请按照《中山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及时填写《中山市镇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备案表》(附件4)报经管科进行备案.

(三)《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审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于经管科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地址:zsjggg@126.com,密码:zsjgggg. 附件:1.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表 2.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标准文本 3.中山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申报表 4.中山市镇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备案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3日 (联系人及

电话:洪芮、林艳玲,882289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 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中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表 农民专业 合作社名称 地址 理事长(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及网址 传真 工商登记 注册时间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主要业务围) 类型(选项中打"√") 种养____;

水产养殖____;

畜禽养殖____;

流通____;

加工____;

农机服务____;

其他____. 从事何种产品 加工(选项中打"√") 分类____;

包装____;

加工____;

贮藏____;

运输____. 合作社成员人数(个) 带动非社员 农户数(户) 社员覆盖情况 (跨镇、跨市、跨省) 产品销往地区(本市、本省、省外、国外) 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否) 自身是否为龙头企业(是/否) 资产总额(万元) 社员出资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年销售收入 总额(万元) 年利润总额 (万元) 年返还社员 收益(万元) 社员年均纯收入(万元) 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合作社自建基地面积(亩) 社员自有土地面积(亩) 实行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亩) 带动非社员农户生产面积(亩) 年农产品产量 (吨) 年畜禽饲养量 (头、只、羽) 拥有农机具 数量(台) 内部管理 (选项中打"√") 成员组织架构____;

决策议事制度____;

会议制度____;

财务管理制度____;

分配制度____;

社务公开制度____. 是否有固定的 办公场所 各项规章制度、证照是否上墙 是否制订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 是否制订统一生产技术规程 是否建立质量 安全追溯制度 年内组织社员培训期数 /人次数 ____期;

合计______人次. 统一为社员采购供应生产资料 比例(%) 统一销售社员产品比例(%) 获得何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定认证 获得何种(优质农产品、名牌、商标)称号 或专利技术 是否进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对接 产销对接年销售额(万元) 是否进行电子 商务和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万元) 是否建立产品展销点、直销店等销售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介绍(可另加附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 本社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镇区农业主管 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镇政府 (区办事处)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市农业农村局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附件2 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公章) 申报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类型

1、对农民直接补贴类 [ ]

2、扶持农业企业类 [ ]

3、促进镇区协调发展类 [ ] 3.资金来源 资金预算安排(万元) 总额(万元) (1)市财政补助 (2)镇区配套 (3)单位自筹 (4) 其他 4.项目单位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及

电话: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注:金额单位均为万元,下同.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摘要 项目概况(合规性 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 绩效 目标 产出 目标 数量目标 质量目标 时效目标 成本目标 效益 目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项目方案支出明细 明细用途金额(万元) 总额(与资金来源总额一致) 项目单位责任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愿意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三、部门审核意见 镇级业务部门意见 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公章) 年月日项目材料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公章) 年月日备注:当需要除镇级农业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加具意见时,"其他部门意见"栏需加具意见,其余情况该栏可以为空. 附件3 中山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申报表 农场名称 主营产品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学历或 技能特长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户籍 所在地 家庭劳 力人数 雇工 人数 农场地址 经营规模 流转土 地面积(亩) 年销售收入 (万元) 流转土地年限 年 月至 年月注册登记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村委会意见 年月日(公章) 所在镇(区)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公章)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年月日(公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市农业农村局和镇区农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4 中山市镇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备案表 农场名称 主营产品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或 技能特长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户籍 所在地 家庭劳 力人数 雇工 人数 农场地址 经营 规模 流转土 地面积(亩) 年销售收入 (万元) 流转土地年限 年 月至 年月注册登 记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注:此表一式两份,市农业农村局和镇区农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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