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8-05
2017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 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017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 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XZC-2017006 招标单位(盖章):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印鉴)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鉴)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内容

1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六章 供货需求

71

第七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74 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委托,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7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 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 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XZC-201700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安装.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一包 (1)空气源热泵产品(3匹) (2)空气源热泵产品(5匹) (3)空气源热泵产品(6匹) (1)空气源热泵产品1(3匹) (2)空气源热泵产品2(5匹) (3)空气源热泵产品3(6匹) 3144.3720 第二包 (1)空气源热泵产品(3匹) (2)空气源热泵产品(5匹) (3)空气源热泵产品(6匹) (1)空气源热泵产品1(3匹) (2)空气源热泵产品2(5匹) (3)空气源热泵产品3(6匹) 3141.666 第三包 (1)空气源热泵产品(3匹) (2)空气源热泵产品(5匹) (3)空气源热泵产品(6匹) (1)空气源热泵产品1(3匹) (2)空气源热泵产品2(5匹) (3)空气源热泵产品3(6匹) 3141.666 本次招标共分3个包,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采购数量按照实际发生结算,如有增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安装、验收合格台数计算. 第一包:1162台;

第二包:1161台. 第三包:1161台.

三、项目预算 (本次预算金额以(5匹) 空气源热泵产品数量为预算数量,实际发生最后据实结算) 第一包:3144.3720万元;

第二包:3141.666万元;

第三包:3141.66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

支持国内产品;

采购非进口产品;

环保节能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罚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滨海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罚罪档案告知函》

(三)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正、副本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或投标人企业固定资产须在10000万元以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负债表);

(四)投标人须提供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GB/T28001-2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原件;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认定的实验室能力评定合格书,必须提供实验室认证原件;

(六)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国家CCC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中的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型号及检测报告型号一致);

(七)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机电设备安装或机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与安装公司名称相同注册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提供拟派安全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

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八)提供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COP大于2.1, IPLV(H)大于2.4,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6;

(九)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缴纳记录证明;

(十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

(十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在中标区域内建立不能少于1个服务网点,以满足用户对产品的使用、服务的需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投标主体为设备制造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

0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12室(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同时携带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800元,含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窦连彬 2.联系方式:022-6530555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罗湾商务区国泰大厦34层滨海新区农业工作委员会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

电话:窦连彬 022-6530555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58316026 十

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

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7 年09月14日起至2017 年9月20日止.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4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细化,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须知 条款号 内容

1 1.1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罗湾商务区国泰大厦34层滨海新区农业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窦连彬

电话:022-65305553

2 1.2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且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投标人.

3 2 资金来源:财政补贴.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5 7.6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文件,其中加*条款为强制性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之后补正.

6 8.3 投标货币:人民币

7 9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万元/标段;

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并取得收据.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此保证金需出自投标单位同名基本帐户,并需在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递交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资料(需携带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南楼支行 账号:02284001040008513 联系人:郭工

电话:58316026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自身名义递交.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 10 投标有效期:120天911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

电子文件:2份(U盘).

10 12 投标人应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为方便开标,电汇底单(如有)、开标报价信以及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应另行单独密封在同一个信封中一份并与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接受.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报价信应当与正本中的一致,如不一致,以另行密封提交的开标报价信为准.

11 13 投标时间:2017年10 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 15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 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

13 19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投标人:经评委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的中标第一候选人.

1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5 26.1 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提供服务价格扣除比例: 6%

16 27.1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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