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6-06-11
关于征集2019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通知 武建标定〔2018〕1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征集2019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2018年12月18日 关于征集2019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 市场价格信息的通知 为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2018版湖北省新计价定额的实施,进一步提升绿色、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建设行业和社会提供合理、准确、适时的工程计价参考依据,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应用提供支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拟组织编制2019年《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参考价格汇编》以下简称 新型材料价格汇编 ),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范围

(一)绿色建筑工程材料.包含新型墙材、隔热保温材料、节能门窗、预拌砂浆及其他.

(二)装配式建筑工程材料.PC构件及配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构件及部品.

(三)海绵城市工程材料.涉及海绵技术渗、滞、蓄、净、用、排等功能的建筑材料.

(四)综合管廊工程材料.耐火阻燃管材、支架、配件及其他.

(五)其他新型节能环保材料.新型防水、防火材料及其他.

二、征集要求

(一)新型建筑材料应符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等文件精神.

(二)新型建筑材料必须具备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三)新型建筑材料必须满足生产许可资格和质量合格等要求.

三、征集原则

(一)企业自愿报送,免费刊登.

(二)具备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证明或推广文件的产品优先刊登.

(三)按企业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在前、经审核合格的优先刊登.

(四)不属于征集范围内的建筑产品原则上不予刊登.

四、申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武汉市材料价格信息刊登受理单;

2、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代理销售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 3.材料价格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价格申报单位诚信报价承诺书、拟刊登材料价格信息表、其他地市发布过的相同产品价格信息,必要时需提供产品代表性规格的成本分析表. 4.产品证明资料:产品许可证(3C认证、卫生许可、特种管道生产许可等)、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商标注册证书、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证明或推广文件. 5.业绩证明资料:刊登报价所涉及到的每类产品需分别提供近2年在武汉市内的5个工程供货业绩合同、合同对应含产品单价的增值税发票. 6.其他资料: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产品标准及企业、产品资料等.

(二)报送及审核要求 1.报送人应报送真实有效的价格信息及资料. 2.产品价格应包含规定增值税费用的到施工现场价格,运杂费应单独列明. 3.产品价格资料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4.证明资料一般提供复印件,必要时核实原件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5.企业对报送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接受我站(或授权委托方)对产品报价及资料进行核实、评审和调整,审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刊登. 6.不符合《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办法(试行)》要求的,不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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