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5-04

10、SO

2、NO

2、PM2.5.根据监测结果,各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的要求,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根据引用的永和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12月6号对芝河川口断面监测数据可知,监测断面监测项目COD、BOD、NH3-N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限值,说明其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于2018年7月25日委托山西英锐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本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声环境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另外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采用环评提出的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不外排,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增加环境容量负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文件中 环境质量底线 的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说明. 本项目为山西迅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和县年产30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的政策,本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不涉及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设备.且本项目已经在永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1.3环评项目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该项目属于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第56条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中的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迅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正式委托本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有关评价人员立即赴本项目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周围居民情况、污水排放去向、周围污染源及关心点等进行了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对项目的环境特征和工程特征初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环评导则有关规范编制完成了《山西迅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和县年产30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现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经现场踏勘,本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2.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迅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和县年产30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山西迅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和县坡头工业园区 设计规模:拟分三期新建三条10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生产线项目,年产30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 产品方案、特征及用途: a. 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确定为生产高、中、低密度系列产品,产品规格为20/

40、30/

50、40/70等.执行国家石油行业标准SY/T 5108-2014《水力压裂和砾石充填作业用支撑剂性能测试方法》、美国API标准. b. 产品质量指标 表1 国内支撑剂9%破碎等级分类表 9%破碎等级 压力,MPa 应力,psd 2K

14 2000 4K

25 4000 5K

35 5000 7.5K

52 7500 10K

69 10300 1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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