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6-04-27

③本人博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8年12月31日前博士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博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或招聘岗位所属学院招聘工作联系人联系. 1.人事处联系人、联系

电话: 联系人:郑化浦、闫守柱 联系

电话:0375―

2089192、2089083 2.学院联系人、联系

电话: 详见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四)考核 考核可分招聘岗位单独进行;

考核不需笔试,只需面试;

除博士英才外的其它类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的面试方式;

博士英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专业技能测试等. 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过少,面试人选可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1的比例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教师素质、发展潜质等.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版)》.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上级和我校的相关文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及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时,须按规定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提交我校人事处及上级部门审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

电话: 0375-2089321(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 0375-2089083/2089192(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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