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10-30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17〕6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川委厅〔2016〕81号)、《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和《内江师范学院 十三五 事业发展规划》(内师委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学校向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转型发展目标及任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特制定《内江师范学院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现印发各单位,希遵照执行.

内江师范学院 2017年1月6日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川委厅〔2016〕81号)、《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和《内江师范学院 十三五 事业发展规划》(内师委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指导思想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出发,围绕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和专业评估要求,通过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科技创新提供保障.

二、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原则 优先引进和培养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新办学科、应用型学科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双师型 教师、紧缺学科教师.既要注重学历和职称,又要注重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人才的引进

(一)引进对象 1. 特聘教授(55周岁以下);

2. 具有省级及其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各类专家、学者(55周岁以下);

3. 教授(50周岁以下);

4. 博士(40周岁以下);

5. 应用型学科专业高级工程师等 双师型 教师(40周岁以下);

6. 优秀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35周岁以下,专职辅导员30周岁以下).

(二)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 引进人才计划的制订.每年年末由各二级学院(部)或有关部门申报次年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2. 招聘信息发布.每年人事处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学校校园网及有关高校发布,须参加公招考试招聘或直接考核招聘的,其公招方案和公告经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3. 引进人才工作中的招聘广告的发布、生源的组织及考核等环节主要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各二级学院(部)对拟引进人才,要全面考察,充分了解,并组成7人的面试考核组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讲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组组长由有关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担任,考核组成员原则上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学科专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应聘人员的试讲、答辩、面试、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面试考核采取科研报告和课程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制定,考核组成员和具体考核办法在面试考核前应书面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 4. 各二级学院(部)对拟引进人才的考核意见和考核过程材料如听课记录、考核组专家评价意见表等书面材料经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存档. 5. 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组对二级学院(部)上报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审核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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