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5-10-25
工资统计填报说明 注意事项: 报表中工资津贴项目统计问题.

凡是2015年度发放的工资待遇,都列入统计,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项目.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按2015年12月应发标准统计(不扣除养老保险预留12%部分),另外还包含2014年10-12月补发部分;

2、在职人员规范后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按2015年12月应发标准统计(不扣除养老保险预留12%部分),另外还包含2014年10-12月减发部分(负数);

3、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按2015年12月应发标准统计,另外还包含2014年10-12月补发部分;

4、离退休人员补贴,按2015年12月应发标准统计,另外还包含2014年10-12月补发部分;

5、取暖费,包含2015年取暖费和2015年补发的2014年差额部分;

6、公积金,包含2015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和2015年工资改革补缴部分(单位给个人缴纳部分);

7、精神文明奖,按2015年发放的2014年精神文明奖统计;

一、机关统计表(表1-表15)

1、统计数据全部为整数(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2、工资和津贴补贴计算单位为"千元";

3、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按虚年计算.[2015年-(参加工作时间或任职时间)+1];

4、统计人数全部为正式职工人数、工资关系在哪就由哪个单位按现任职务、现聘岗位进行统计;

5、职务层次(岗位等级)按本人2015年12月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层次(岗位等级)填报.

6、上年末职工人数=2014年报表中的职工年末人数(注意核对);

7、职工年末人数=正式职工人数=本单位2015年12月在职人数;

8、职工年平均人数=(1月在职人数+2月在职人数+******+12月在职人数)/12;

9、工资和津补贴填报范围具体如下: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国家出台的各项岗位津贴(警衔津贴、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法官审判津贴、检察官检察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和环保检测津贴等);

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津贴+生活补贴;

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给个人缴纳部分);

奖励性补贴其他=移动通信补+取暖费+精神文明奖;

年终一次性奖金=2014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后,一个月基本工资);

10、表

5、表11和表15,警官的工资要单独填报;

11、表11,一般不会出现级别很高档次很低的现象,不符合工资晋升规律,例如12-

1、12-2;

12、表15,正处副处以上职务的工龄至少在15年以上;

见习期人员的工龄应在10年以下;

判刑人员放到其他人员类别中,并单独报名单;

四级联考人员放到其他人员类别中.

二、参公单位统计表(表16)

1、统计数据全部为整数(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2、工资和津贴补贴计算单位为"千元";

3、统计人数全部为正式职工人数、工资关系在哪就由哪个单位按现任职务、现聘岗位进行统计;

4、职务层次(岗位等级)按本人2015年12月执行工资对应的职务层次(岗位等级)填报.

5、 注意审核副处级以上领导级别工资档次,档次不会过低,例如12-

1、12-2不应出现,不符合工资晋升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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