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5-06-08 |
1 ?五台山光明寺复建工程建设项目 台怀镇光明寺村南 ?山西省五台山光明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山西省五台山光明寺管理委员会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台怀镇光明寺村南侧山峰脚下实施五台山光明寺复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对已建成的山门、大雄宝殿、僧舍、钟楼、鼓楼进行改造,新建天王殿、藏经阁、珈蓝殿、祖师殿、观音殿、地藏殿、讲经堂、闭关堂、禅修室等;
辅助建设内容为:给排水、供电、采暖等设施,总占地面积27901 m2;
总建筑面积8273.
02 m2,其中寺庙区建筑面积5007.52 m2,僧舍区建筑面积2486.24 m2,前区建筑面积779.26m2,绿化面积约为3143m2,绿地率为23%%. 五台山光明寺于2006年该寺依法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号为: (晋)F070030055号,2016年6-9月山西省宗教事务局和忻州市宗教事务局依次发文批复同意修复光明寺(见附件晋宗函字(2016) 153号和忻民宗函(2016) 5号),2018年6月该工程建设取得了山西省住建厅核发的山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2018) 晋建城字第7号),2018年10月该工程通过了五台县国土资源局的用地预审(五国土资发(2018) 61号).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未批先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9日对该项目进行处罚(台景环法[2016]03号).
一、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
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围栏,车行道路硬化,定期洒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等作业;
砂石、灰土、灰浆等建筑材料须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泥浆和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等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材料混合或地面洒水,不得外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优化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和《忻州市建筑施工扬尘和噪音污染管理办法》要求;
施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的日常管理.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洗浴废水等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最终排入五台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茶炉,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态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燃烧灰烬等固废定点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装置等措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