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5-05-21 |
28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应装 4.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应纳入旅馆、商务办公楼、城市综合体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统一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4.1.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以及供电、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3章的相关规定. 4.1.6 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并经产品质量认证或国家权威部门检验、检测合格. 4.1.7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宜同本市公安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 669.1等相关标准要求. 4.1.8 各系统的设置、运行、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0天,以下另行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