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5-03-31
连安办〔2007〕9号 关于印发《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七日 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危险源是指系统或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能够导致伤害、疾病、财物损失或可能伴随产生某种潜在危险的物质、设施、设备及其场所.为全面实施危险源点监控工程,切实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07]1号)和《连云港市 企业安全年 活动方案》(连安[2007]1号)精神,特制定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危险源点和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切实提高危险源点监控率,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全力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各企事业单位

1、落实危险源点普查责任,危险源点普查率100%;

2、建立危险源点数据库,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

3、建立健全危险源点管理制度,落实危险源点监控措施,危险源点监控率100%.

(二)各牵头负责部门

1、督促分管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危险源点普查率100%;

2、建立危险源点数据库,危险源点知情率100%;

3、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较大以上危险源点的监管率100%;

4、市安监局建立市级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

(三)各县区政府

1、对辖区内危险源点普查率100%;

2、对辖区内企业较大以上危险源点的知情率100%;

3、对辖区内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率100%;

4、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建设.

三、普查范围及标准

1、主要范围: 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生产储存单位.

2、基本标准: 一般危险源点指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伤害程度较轻,至多造成重伤事故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较大危险源点指事故发生概率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亡人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重大危险源指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系统破坏、财产重大损失、人员群死群伤或急性中毒,对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四、危险源点分类 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将危险源点普查种类按危险源类别划分为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机械(含土木)危险源、辐射危险源和其它危险源五大类. l、化学危险源: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燃料、成品、半成品和辅助材料中所含的化学危险物质.主要是: ①火灾、爆炸危险源:指构成事故危险的易燃、易爆物质、禁水性物质及易氧水自燃物质.这些物质是爆炸性物品、易燃和可燃液体、易燃和助燃气体、遇水燃烧物品,自然物品、易燃和可燃固体和氧化剂. ②工业毒害源:指在工业生产中能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的有毒有害物质,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气体、有害性粉尘、腐蚀性物质和剧毒物. ③大气污染源:指造成大气污染的工业性烟尘和粉尘. ④水质污染源:指造成水质污染的工业废弃物和药剂.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