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5-01-11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一)轻微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产品尚未销售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二)一般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产品已销售,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严重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产品已销售,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二、《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裁量标准 处罚依据: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一)轻微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产品尚未销售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二)一般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产品已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违法行为:

1、因不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主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

3、掺杂、掺假的杂质系无毒无害物质,且对产品使用性能影响不大的;

4、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相近等级和档次的产品的;

5、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严重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产品已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法行为:

1、因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产品全部或大部销售,且拒不追回或无法追回的;

3、掺杂、掺假的杂质有毒有害或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

4、以普通产品冒充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产品的;

5、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相距等级较大的高等级、高档次产品;

6、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裁量标准 处罚依据: 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一)轻微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初次生产该产品,且产品尚未销售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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