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11-13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评审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2号)精神以及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改革和完善我院职称评审机制,进一步改善我院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院教师队伍水平,为教师成长创造更好环境,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注重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实行师德 一票否决 制.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将参评人员的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师德为先,以学生为本,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

(二)创新评价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发展实际,准确地制定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双师双能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师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评价体系.

(三)严格遵循规章制度.严格遵循上级关于岗位职数的规定,不突破职数设岗.依法依规开展职称评审各个环节,不超职责和权限,遵守评审纪律要求.

(四)保证公平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职称评审,确保所有教师都有平等参与的权利和机会.坚持统一标准,实现公平竞争;

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做到 阳光评审 ;

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发展目标与定位、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的导向、标准和程序等.

(五)坚持对岗申报.职称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空岗申报的原则.我院2018年高校教师系列空岗职数如下: 正高4名,副高8名,中级6名.

三、评审方式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委托其他高校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由学院自主评审.因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限制,学院对2018年度符合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初次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不直接认定.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特成立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等五个工作机构.其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张大顺 副组长:朱发仁 黄镇才 邹纯旭 成员:翟振才 谭程朱健全 郑静杨亚群 熊召友 尹文秋 肖潇王宪庆 李雪兰 王朝晖 汤长清 卢滔杨钧瑜 高惠林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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