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4-10-16
钦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81号)精神,抓好我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58.45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13.32亿元,年均增幅17.56%,发展成效显著.但是,全市仍然面临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大型加工企业不多、加工率不高、转化增值幅度偏低等突出问题.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有利于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幅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是促进我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 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 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尽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2019年,全市建成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3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1个).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11个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并形成梯次分布新格局,其中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个)、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3个(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1个).与此同时,具备条件的镇(街道)要按照自治区、市和县区的要求积极创建镇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制定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入竞争机制,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扶强.

(二)坚持特色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优势、支柱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发展,形成 一区一主业、区区有特色 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重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三)坚持龙头带动.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品质优异、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打响钦州农产品加工业的 钦 字招牌.依托龙头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增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带动力.

(四)坚持科技创新.以机制创新为引领、技术创新为突破,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重视引进、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着重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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