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4-09-17
湖州市农业局 湖州市财政局 湖农发〔2014〕18号 湖州市农业局 湖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2014年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社发局、财政直属分局,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激励作用,确保政策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实施,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现将《湖州市本级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农业局 湖州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4日 湖州市本级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市本级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领域 机器换人 步伐为目标,以 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 为主线,大力发展粮油及十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重点导向,大力发展粮食、畜牧、茶叶、渔业、菌果蔬、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坚持生态导向,优先发展生态友好型农机装备,促进畜牧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水环境优化改善.坚持绩效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绩效管理与考核,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正导向,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竞争,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

(一)补贴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市本级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油生产、农业 两区 ,旧机报废更新,以及禁养、限养区养殖户退养转产从事种植业的农机购置需求.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且在用机具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补贴申请可以进行适当控制.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超过计划指标和补贴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按申请时间顺序、公开摇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设备为重点,包括12大类35小类95个品目,详见《浙江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附件1).其中: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畜牧饲养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设备要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设施大棚(含玻璃温室,下同) 原则上在农业 两区 范围内建设,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禁养、限养区养殖户转产从事种植业,需要设施大棚的允许在 两区 外建设. 设施大棚设起补面积,其中:单体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2万平方米起补;

连栋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

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其它产业育苗中心起补面积500平方米.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各类绿化练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限制.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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