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4-05-15
水政办〔2018〕63号 关于印发水磨沟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局、办: 《水磨沟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水磨沟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2018〕1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总目标,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水磨沟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审改办),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3.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4.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牵头单位:区经发委,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5.全面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审改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法制办)、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乌政办〔2018〕149号)要求及责任分工,落实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区经发委、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计委、民政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财政局、安监局、人防办、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7.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8.推动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9.规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属各相关部门,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10.结合实际选取本辖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属各委、局、办,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11.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属各相关部门,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12.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事件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责任单位:区经发委、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片区管委会(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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