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4-04-28
鹤壁市教育局 文件 鹤壁市公安局 鹤教文〔2017〕158号 鹤壁市教育局 鹤壁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公安(分)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市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鹤壁市教育局 鹤壁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9日―1― 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实际,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 属地排查 和 部门联合检查 相结合,对全市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李志强、市公安局副局长画宏图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 ―2― 工作开展.

三、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

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3―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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